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5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教育透明度,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2021-2022学年我院各部门、院系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我院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报告,本报告可在学院门户网(https://gdsty.edu.cn/)“信息公开栏”查询。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21-2022学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及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利用学校官方网站、各职能部门及学院网站、数字化校园平台及其他相关内外网络,微博、微信,校报、年鉴、宣传册、宣传栏等内外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2021-2022学年,学校进一步强化由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各单位分工协作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信息工作服务学校决策和发展的水平。进一步加强财务、招生等关键领域的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以信息公开清单为基础,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办学信息,确保信息公开事项落实落细,同时完善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和发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塑造学校良好社会形象。

(二)加强队伍建设,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岗位调整,各单位信息公开人员流动性较大,为此学校建立信息公开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核工作。同时,为方便顺畅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微信群、邮件群,围绕信息公开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存在的问题,组织信息公开信息员开展业务经验交流,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信息员业务能力水平。

(三)坚守保密底线,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不断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开展信息保密工作督导检查,进行了微信风险信息专项清理,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做到既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又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集中统一领导与各部门开展具体工作相结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1-2022年度,学校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进行了及时、全面的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1-2022学年度,除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中公开信息目录所含主动公开事项外,还通过以下渠道主动公开信息:一是以学校官方网站为主,校内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网站为辅发布信息。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新闻网、等栏目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1000余条,学校协同办公系统校内公告、校内通知、会议纪要、专栏向校内公开信息。二是通过各种会议公开信息。召开党委常委会24次,校长办公会31次,共形成会议纪要55份,在学校办公系统上发布;期间举办各层面工作调研会、座谈会等,公开办学治校相关信息。三是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党委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载体完善校领导与师生员工沟通交流信息的渠道。四是学院通过设事务公开栏7处,不定期公开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办学、招生、就业、财务、人事任免、评优评先、学生资助等信息。五是微信新媒体公开信息,学校官方微信推送信息300余条,关注人数24000多。通过校园宣传栏、电子屏、教学楼、宿舍区、校园官网、校园官方微信号、视频号、南方号等多平台发布信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致力于讲好广生态故事,传递广生态声音,积极回应师生关切,提高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涵盖了学校党务工作、政务工作等方方面面,2021-2022学年度学校按照《清单》逐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办学基本情况,包括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校园网主页“学校概况”“党政机构”等专栏中予以公开。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在校园网首页“校内办公”专栏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情况等在部门网站公开。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等在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等在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学校于每年11月末编制完成《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报教育厅审核,在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

(1)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工程”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增强信息公开时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学校招生平台官微,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情况、等考生应知尽知的信息。一是做到招生章程公开;二是做到招生计划公开;三是做到招生投档情况及补录情况公开;四是做到招生录取过程信息公开;五是坚持做好考生信息服务工作。

(2)深入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大力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国家、省、校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予以公开,使每一名毕业生都能够及时知晓政策,获取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信息。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在《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上公开。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依法依规完成公示公告,接受全院教职工、学生和社会人士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根据公开2021年部门收支决算报告、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报告、2021至2022年招标投标公告、2022学年学费收费标准公示。

(2)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逐步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021至2022年,结合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经多方征集意见,修订了《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纵向科研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进财务流程规范化,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2022年部门充分考虑数字财政改革的要求,适应学校工作任务的发展变化,体现学校特有的财务管理规范,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打通学校内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通道,逐步完善学校财务系统建设,实现财务管理模式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业财融合的数据共享,最终实现财务管理的共享服务。

4.人事师资信息

通过校园网、高校人才网、公告栏等方式,学院面向社会和全体教职工积极主动公开人才引进、职称申报、推优评优等人力资源事项,共发布36批次。期间,发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9次,发布工作人员拟聘公示13次;于学院网站发布职称相关公示7次;发布各类推优评优4批次;制定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办法(修订)、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等3批次。极大地确保了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教职工人事制度改革、师德师风、职称评审等学院人事管理动态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2021年11月设立,至2022年8月期间制定和修订了《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听课评教制度(修订)》(粤生态职院〔2022〕45号)、《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粤生态职院〔2022〕50号)、《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教师职教能力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生态职院〔2022〕88号)3个规章制度,按要求进行了公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的通知》,我校2022年度“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材料于2022年4月挂学校主页公开。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生工作部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细致开展各项工作。在信息公开方面,2021年9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期间,开展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工作,均已按有关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但是没有上挂学校网页首页公示。创新创业学院出台了《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办法》,无上挂学校网页首页公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8月31日,开展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工作,均已按有关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未上挂学校网页首页公示。

7.学风建设信息

(1)学风建设机构

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科研诚信建设制度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试行)》(粤生态职院 (2017) 151号),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的学术审议机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术规范行为,推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2)学术规范制度

学校科研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科研诚信建设制度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试行)》(粤生态职院 (2017) 151号)。

(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科研诚信建设制度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试行)》(粤生态职院 (2017) 151号),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与调查程序如下:

①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设立专门岗位或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受理社会组织、媒体和个人对本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

②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③学术委员会接到举报材料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实名举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并通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应当进入正式调查。对以匿名方式举报的,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

视情况予以受理。

④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应当组成调查组,调查组应当不少于 3 人,必要时应当包括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可以邀请同行专家参与,被调查行为涉及资助项目的,可以邀请项目资助方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调查组人员与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有合作研究、亲属或者导师学生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⑤调查可通过查询资料、现场查看、实验检验、询问证人、询问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委托无利害关系的专家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进行。

⑥调查组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确认、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理由、调查结论等。学术不端行为由多人集体做出的,调查报告中应当区别各责任人在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

⑦参与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人、被举报人个人信息及调查情况,若违反保密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其他处理。

8.学位、学科信息

教务部在学校主页公开了2021-2022学年全校专业设置情况(包括13个新增专业);在教务部网页公开了全校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2年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项目转段考核方案,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单位清单,以及在2021-2022学年制(修)订的各个教学管理制度。在通知公告栏发布与学生密切相关的公共选修课选课、各类考试报名、重修报名等工作的通知;并且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转专业学生名单,拟毕业学生名单,教材选用清单等重要教学信息进行公示不少与3个工作日。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目前暂未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且学校目前无招收来华留学生规划,因此暂无相关管理办法。

10.其他

在春季招生、专升本、插班生等招生工作启动前,分别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及时面向社会、考生发布相关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协调相关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地开展相关招考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党政办公室,本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件。学院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够多渠道、多载体及时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学校设立了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监督电话,本年度未接到相关负面评议意见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一年来,我院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和举措、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比如:个别单位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完善,标准需要进一步统一。下一阶段,学校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改进: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专题会议、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宣贯工作,提高各单位思想认识,提升信息公开队伍能力素质水平;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根据上级相关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完善工作;

三是加强精细化指导,组织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自检自查,针对师生评议意见和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抓好落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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